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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补录大学生干部宣传动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1 浏览次数:347

关于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补录大学生干部宣传动员的通知

 

、宣传对象

已参加过于20201129日中央公务员局举行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并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仍未被相关单位录用或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111日至20217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补录报名方式

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588:0051018:00,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1)提交报考申请。


 

附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是一支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的纪律部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其中,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特种灾害救援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救援行动,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个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在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

20181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强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根据党中央改革部署,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指挥,设有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和队旗、队徽、队训、队服,建立具有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人员保障机制和荣誉体系,在家属随调和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保持原有优待政策。

转制组建以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先后成功处置了一系列重特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一系列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投身崇高的消防救援事业,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这个大熔炉里接受锻炼、成长进步、实现价值,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奉献青春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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